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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2018-09-27

    昨天,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各地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月至6月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补发完毕。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2013年广东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全省参保人数已达2547万人。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省政府每年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安排,连续五年先后六次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每月120元,增长幅度达到118.18%,比国家统一规定高出50元。本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惠及约920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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