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院:
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在临床研究的过程中,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的组织。近年来,为鼓励创新,推动临床研究能力的提升,国家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因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和效率受到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加强医学伦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学伦理行为和标准,提高医学伦理审查效率。我会以通讯形式征询第十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意见通过,近期将成立“广东省医院协会医学伦理专业委员会”,现将推荐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推荐1-2名委员候选人。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委员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单位;
2.现分管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院领导;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行政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常委以上任职原则上要求高级技术职称,发起单位除外)。
3.遵守广东省医院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候选人报名
请各单位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原件寄回广东省医院协会。
三、联系方式
会员组织与分支机构管理部:
马文娟 020-81842480转116 李妍 020-81842480转112
官网:www.gdsyy.org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16楼,邮编:510110
附件:广东省医院协会医学伦理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19年10月8日